山西:3人掘墓盗女尸配阴婚 1具尸体卖25000元

2015-10-16 来源:新华通讯社 浏览量:

  新华社讯:【山西芮城三人盗女尸配阴婚一具尸体卖二万五】配“阴婚”是已被摒弃多年的封建陋俗,然而在山西、河南等地仍有人迷信。山西省芮城县警方日前打掉一个涉嫌倒卖女尸的犯罪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交代,承诺以25000元的价格将女尸卖给山西省临汾市某地一“买主”,随后挖墓盗尸。

  陕西:男子挖墓偷盗女尸 欲卖给人配阴婚获刑 2014年9月2日

  男子盗得一具女尸,准备卖掉获利,伙同四男先将尸体藏匿,后又一起商议先将尸体运往陕北再找买家,在运送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近日,白水法院对这起盗窃尸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被告人孙银合犯盗窃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翟根勤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杨喜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常建平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0年12月20日凌晨,被告人孙银合雇佣两名外地务工人员(身份不详),携带铁锨、手电筒在白水县林皋镇桃洼村挖墓盗得一具女尸,欲卖掉从中获利。

  因需联系买家,被告人孙银合伙同被告人翟根勤将尸体藏匿于翟根勤位于城关镇圪台村的果园附近。后经雷万锁(身份不详)介绍,被告人杨喜成、常建平、谢随林(在逃)从陕北带来一个买家欲买尸体,但因尸体身份问题,未卖掉。

  后孙银合、翟根勤、杨喜成、常建平、谢随林商议先将尸体运往陕北再找买家,几人雇佣吴建福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将尸体运往陕北,途经洛川时被洛川县公安局石头派出所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银合盗窃尸体,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尸体罪;被告人翟根勤、杨喜成、常建平明知是盗窃的尸体,仍予以掩藏、运送、买卖,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上判决。(白水法院)

  另据华商报报道,“当时,有个20岁出头的女子难产死亡,刚下葬一两天就被他们盯上了。”8月29日下午,据白水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介绍,2010年12月20日凌晨,孙某雇用两名外地务工人员,携带铁锨、手电筒在白水县林皋镇挖墓盗走一具女尸,欲卖到榆林给人配阴婚。

  盗窃成功后,孙某伙同白水县城关镇男子翟某,将尸体藏匿于翟某家果园附近。后经他人介绍,陕北男子杨某、常某、谢某(在逃)从榆林带来一买家欲买尸体,但因为孙某等伪造死者身份信息,被买主识破,尸体未卖出。

  (来源:榆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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