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玩“失联” 逃往原籍藏匿被抓获
2020-10-29
来源:甘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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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风2020专项行动”和“大战60天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甘谷县公安局姚庄派出所加大对各类网上在逃人员追捕力度,最近成功抓获一名上网逃犯。
近日,甘谷县公安局姚庄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户籍在辖区的黄某某被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上网追捕。2019年8月27日,黄某某在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一工地上与杨姓男子发生冲突,致该杨受伤,且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黄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2020年1月12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当地派出所无法与黄某某取得联系,无法传唤黄某某到案,被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上网追逃。
姚庄派出所针对黄某某具体信息、住址和活动轨迹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黄某某近期可能藏匿家中。10月28日16时许,姚庄派出所民警顺线追踪,将黄某某从其家中抓获。经审查,黄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月29日,黄某某被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民警解回。
甘谷公安提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简单来说,就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要安分守己,遵纪守法,不随便离开住所,在公安机关传讯时要及时到案。
(供稿:甘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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