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公布:个人缴工资4%
第十三条 职业年金基金必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办法发生争议的,工作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请仲裁或者申诉。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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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李劲峰、李斌、陈尚营、徐博)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这项涉及3000多万名在职“体制内人员”的制度引发公众关注。
一问:什么是职业年金?
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北京市公务员董兴根据相关政策对自己“积攒”养老金算了笔账。他每月除加班费外,工资收入为5800元。按照新出台的政策,公务员也将纳入社会养老保险,按工资8%的缴费比例每月得缴464元;还有职业年金需按4%缴费,这样,董兴一个月养老保障总缴费金额就达696元。
“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很熟悉,但职业年金以前没接触过。为何公务员就得另外缴纳这笔职业年金?”董兴对此十分疑惑。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说,公务员养老供款渠道只有财政,因此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补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单位出资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均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事实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并非一时之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以来,深圳市在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改革中,就已开始探索职业年金纳入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退休保障。
目前,职业年金的具体操作管理办法,还有待人社部和财政部制定出台。而深圳市已实施数年的职业年金管理相关制度,则能提供不少参考。深圳市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满足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等条件,即可领取职业年金;工作表现突出获奖或记功的,可获得职业年金奖励;因被立案调查等原因暂停发放工资的,职业年金同时暂停缴交。
此外,职业年金制度对于资本市场也将产生重要影响。有行业机构测算,职业年金参与率即便按70%的最低覆盖面保守估算,依据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的规模,参与职业年金群体能达2100多万人。按目前全国机关和事业单位月人均工资3000元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缴费比率为12%,每年全国职业年金缴费规模就将超过750亿元。这笔规模不小的资金将对保险、证券等行业形成利好。
二问:职业年金如何保障退休收入保障?
有了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公务员养老纳入社会化后,退休收入将达到何等水平,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一致的,这部分养老金的替代率(占在职工资的比重)只有59%左右,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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