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改6项指标居全国第一 11项居前10名
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宜秀萍)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在2012年卫生部监测的27项医改指标中,我省有6项位居全国首位,另有11项位居前10名之列。我省医改之路得到了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并提出在全国推广甘肃经验。
据介绍,2012年,卫生部共列出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深化基层医改等4个方面共27项医改监测指标,考核各地医改任务进展情况。新农合县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75%的县市区、将8类大病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县市区、落实基层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的县市区、按时足额发放基层机构绩效工资的县市区、同步推行总额预付等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地市所占百分比等5项指标,我省全部达到100%,位居全国第一;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80.8%,也名列全国第一。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达99.8%,全国排名第二,还有9项指标进入全国前10位。
2012年,全省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参合人口达到1921.5万人,参合率为97.09%,人均筹资水平由2011年的230元提高到2012年的290元,有23种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截至目前,累计救治大病患者1.1万多人,补助金额达3.2亿元,平均实际补偿比达到75%。全省86个县市区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县市级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也稳步推进,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177个县市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同时,开展了非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平均降幅36.25%,医用耗材总降幅11.12%。
同时,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去年,中央和省级共投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8亿多元,实施医疗卫生项目609个。其中,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250个村卫生室全部建成,村医定额补助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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