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发生了一件非常猖狂的事情
“明目张胆!”9月15日,陕西西安,发生了一件非常猖狂的事情,某公交站,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蹲在地上,并将手放在身前快速抖动,神情颇为怪异,而男子左手边是一名身穿蓝色长裙的女子,正背对着她,突然,男子趴地上,去掀看长裙女子裙底!视频显示,这名白衣男子先是左右看看,认为没有人看到他后,突然向背对着他的女子靠近,然后趴在地上,用手掀开长裙女子裙底,并伸头向裙底张望,旁边的路人发现,出声呵斥男子后,男子方才收手,但他神情非常淡定,没有一点做贼心虚的感觉!
真是丧心病狂,众目睽睽之下,他都敢当众掀女子裙底,要是没人,还不知道会发生怎样的事情!这是心理变态,一种特殊嗜好,继续发展下去非常可怕。有病,一定要去看心理医生!1、从法律上讲,白衣男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行政拘留。白衣男子猥亵他人的行为,已被视频拍得一清二楚,证据确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予以5-10日拘留的处罚!有网友表示,男子不是有心理疾病吗,可以执行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有心理疾病,不等于是精神病人,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有心理疾病,不是不予处罚的借口。2、除了应当予以拘留外,男子侵犯了还女子的隐私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男子偷掀长裙女子裙底,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法律规定,当公民的隐私权被侵害时,可依照民法典第179条之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最后,有病不可怕,可怕的是得病之后,还觉得自己没问题,是其他人不正常!有病,一定要治,千万别讳疾忌医,更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识别二维码,关注天水新时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