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网络文化协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布《甘肃省网络文化协会网络文明自律公约》(全文)
8月28日上午,甘肃省网络文化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网络文化协会章程(修订稿)》《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试行)》,吸收平凉市网络文化协会等4家网络社会组织、甘肃优米文创传媒有限公司等12家网信企业为正式会员,增选甘肃优米文创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副会长单位,发布了《网络文明自律公约》。会长仇颖琦同志向大会作主题为《坚持政治引领,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在推进全省网信事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的工作报告。
会长仇颖琦同志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甘肃省网络文化协会网络文明自律公约
(全文)
为促进甘肃省网络文化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不断提高省网络文化协会的社会公信力,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国家相关互联网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坚持网络传播的真实性、客观性、公益性原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4、拒绝制作、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伤害民族关系和宗教信仰的相关信息。
5、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提供健康优质的网络文化产品。
6.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坚决抵制虚假信息、恶意诽谤、网络欺诈、侵权盗版等失信行为,拒绝为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便利与平台。
7.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切实维护公民上网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
8.履行企业职责,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企业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彰显担当情怀。
9.自觉接受协会、行业及社会的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升互联网行业公信力。
中国甘肃在线、天之水、天水新时空、张家川在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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