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服毒讨薪挺13天后身亡 家属拿到3200元(图文)

2011-01-31 来源: 浏览量:

 

欠薪讨回当日 农民工离世

刘德军的妹妹刘莉说,哥哥因为和老板讨要工资,喝下了毒药,他清醒时说,拖欠的工资为3200元。

但老板王海否认这个数字:刘德军干了不到两个月,6420元工资,除去他零碎支取的生活费,最后只剩下1520元,而不是3200元。

刘莉说,事发后曾去咨询过玉田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得到答复是王海的个体车队没有工商登记,是自由人,建议走法律诉讼。

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尹庆利说,1月21日上午,刘德军的妹妹刘莉和姐姐刘凤香到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咨询情况,缺乏证据,也没有书面材料,工作人员指导他们去走诉讼程序。

尹庆利说,后经调查发现,一名司机留有刘德军的手写支出账,但没有刘德军本人签字。经核对,刘德军只剩下1520元工钱,但因为刘喝药后神志不清,无法核实情况。

依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给予双倍工资,即王海要给刘德军3040元工资。

直到刘德军离世的1月29日,经玉田县大安镇垫资160元,加上王海拿出的3040元,凑起的3200元钱,才勉强交到刘德军妹妹刘莉手里。

玉田县公安局副政委王福华说,这是起因劳资争执引起的民事纠纷。目前,调查仍在继续。

■ 说法

“无合同”雇工难以监察

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尹庆利说,每年他们都要集中搞几次劳动监察行动,为农民工讨薪开辟通道,但类似王海这样的个体运输队,经营机动,雇工非常灵活,根本没有与职工签劳动合同,很难纳入他们的监察视野。目前这还是法律和政策的空白点,这种现象在县一级很普遍。

玉田县大安镇党委书记孙忠生说,光大安镇类似王海这样的个体户就有1.5万个,普遍用工没有劳资手续,有了纠纷只有私下解决。

玉田县委书记李小军表示,玉田县将举一反三,集中开展一次个体用工单位或个人大排查,认真查找在用工和劳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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