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以建教师宿舍楼为旗号开发别墅出售

2011-06-18 来源: 浏览量:

在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小学校长打着为住房困难老师建集体宿舍的旗号,将学校的9.66亩地开发成了18幢别墅对外销售,导致国家土地出让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损失51万余元。这位校长自己还以低于市场价10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套。

昨日,扬州市邗江区蒋王镇中心小学原校长王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邗江区法院开庭受审。

教师楼被建成别墅

王某出生于1951年,1994年,他成了扬州市邗江区蒋王镇中心小学校长。据王某之前供述,由于学校前些年为了发展基础建设,欠了不少债,这让他伤透脑筋。2001年前后,王某瞅准了当时国家有一个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单位自有合法土地集资建房的相关规定,决定在这方面做文章。

检察机关指控,在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王某将蒋王镇中心小学原来的国有划拨建设土地及违法征用的集体土地共9.66亩,以代建教职工宿舍名义,开发了18幢别墅,并交给挂靠扬州一建筑安装公司的陈某(另案处理)对外销售。未上交国家土地出让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计人民币151万余元。2001年11月,蒋王镇中心小学只上交蒋王镇政府人民币100万,致使国家土地出让金等损失51万余元。

根据庭审控辩双方情况看,王某改建的18栋别墅没有一栋是卖给当时他向有关部门打报告时附录上的住房困难教职工的。

落网之初主动交代

时隔多年,司法机关在侦办另外一起案件时,发现了这条线索。当时已经退休的王某随后落入法网。开始时,王某认罪态度相对较好,不但如实交代了自己弄虚作假,建设18栋别墅并对外销售的事实,还自曝自己受贿的情况。

原来,在此期间,王某一直为陈某违规开发18幢别墅提供帮助。2003年5月,王某向陈某提出优惠购房。很快,王某以3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蒋王小区内第一排一栋别墅,而当时,陈某对外出售的市场价为每栋40万元。

之后,王某陆续支付给陈某20万元房款,而剩余的10万元并未支付现金,而是用10万余元的发票抵充,就是这10万元的发票其中还有3万元是虚开的。

案发后,王某退出了赃款10万元。

昨日庭审当庭翻供

昨日上午9点半,此案在扬州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不过,在庭审中,王某当庭翻供,陈述的不少内容和在侦查机关的供述相矛盾。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他的犯罪事实,王某表示不能完全接受。他称自己不懂法,不知道是否触犯滥用职权罪,还将责任推给了当时的蒋王镇政府。不过,公诉人很快拿出证据,证明是王某通过弄虚作假方式获取了有关部门批准。

对于受贿罪,王某认为自己的受贿金额只在一万元左右。王某同时还否认了自己低价购买别墅的事实。

“我当时怕被说闲话,就以我妹夫的名义购房,售房方提出售价20多万即可,我却坚持付了30万,因为我觉得作为校长享受低价会被人说闲话,影响不好。”王某说。

王某还辩称之所以拿发票给建设方(即售房方)是因为建设方在建设房子时,欠下了绿化、铝合金等钱都是他个人垫付的,当时只不过是拿着发票找对方报销要钱,而又欠对方10万元,这种情况下正好做了抵充。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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