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恋爱流产后向男方索赔无依据(图文)

2012-01-27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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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不对号)

  南京热线讯:南京某女士反映--

  跟男友恋爱期间意外怀孕,双方为此不和闹分手,男方要求去做引产手术。

  手术前医生告诉该女子:由于个人子宫特质,引产后有可能终身不能怀孕。

  该女子觉得自己损失很大,要求男方进行经济补偿。

  男方说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如果今后确实无法怀孕再进行赔偿。

  就此事是否能有效保障权益,南京曹律师说:

  从律师的角度表明,这样的协议基本上是一纸空文,请切勿接受这样的解决方式。

  从法律的角度,导致怀孕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强迫情况,那双方应该对该结果负责。

  当然女方会承受更大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可以私下向男方要求一定的补偿。

  但是这样的补偿应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从法律角度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南京热线-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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