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婚外情滋生一颗“毒种子”文县“5·23”特大投毒杀人案侦破始末

2012-03-06 来源: 浏览量:

 

  同时,刑侦技术人员根据现场指挥员的安排部署,对现场的有关物证和几名重点嫌疑人身体及衣物重点提取了数十份检材。之后,技术人员迅速将该案所有检材立即带回市公安局进行检验。技术民警连夜结合案情认真分析,制定了缜密的检验方案,逐一检验从现场提取的数十份检材,结果从案发现场厨房内塑料桶中的酸菜中、3位受害者遗体的提取物中、3位受害者吃剩食物中检测出“毒鼠强”成分,并从嫌疑人巩某忠裤子口袋内的残渣及身体的某些部位也检出微量毒鼠强成份。

  做完这一切已是5月24日6时,市公安局刑科所长李有林将这一鉴定结论立即反馈给现场指挥员市局副局长尤志强,只听电话那头激动地说:“振奋精神!”第一时间准确检验出“毒鼠强”成分,为案件准确定性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投毒地点。

  种种迹象表明,巩某忠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这一鉴定结论,侦查人员加大对嫌疑人巩某忠的审讯力度。但巩某忠面对公安民警,镇定自若,谈笑风生,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其实巩某忠完全明白应该向警察供述作案经过,可他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但审讯民警抓住有利时机,击中其要害,并对其进行法律、政策教育,巩某忠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开口了:“想通了,这件事是我干的,我想的是只要李某祥一个人的命,没想到又伤害了另外两个人的性命。我现在感到良心上过意不去,我自己干的事我承担责任。”巩某忠终于竹筒倒豆般供述了作案经过。

  报复情敌一毒三命

  1982年,巩某忠和妻子通过别人介绍后结婚。1993年夏天得知妻子与其姐夫李某祥有不正当关系,同年11月,巩某忠正巧碰见李某祥与妻子在自己家里,勃然大怒,当即与李某祥打了一架,李的耳朵被打伤。之后,二人在临江法庭和乡政府干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祥给巩某忠赔470元作为经济补偿,双方断绝亲戚关系不再来往,不再互相找事。之后,两家虽然相安无事,但私情已埋下了祸根。1994年,因巩某忠修房被乡政府以地基超过批复面积阻挡,巩某忠怀疑是李某祥举报,认为李与他过不去。罪恶如同一株毒草,一旦仇恨的种子在心头着床、发芽,便会不可遏制地疯长。2010年灾后重建中,李某祥家从临江乡元岭山搬迁到临江村居住,并与巩某忠家相距不远,巩经常在路上碰见李,越想越气,往日的不快又一次浮现在眼前。

  案发前几天,巩某忠通过观察发现李某祥家里只有他一个人。5月22日早晨,巩某忠看到机会来了,想起几年前在地摊上买了四包“毒鼠强”用来毒老鼠,剩下的放在一间石棉瓦房内石墙上的一个木箱内。于是,巩某忠携带鼠药翻进李某祥家投毒,得手后快速逃离现场。至此,他绞尽脑汁实施的自认为天衣无缝的“锦囊妙计”,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了一场一投害三命的人间悲剧。

  (文中除办案民警外,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案后深思

  震惊全县的临江乡“5·23”投毒杀人案成功告破,当地群众激动万分,掩卷三思,却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一是投毒案件作案成本低廉,是心胸狭隘、睚眦必报、法制观念淡薄或仇视社会的犯罪分子作案之首选。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大管理和打击处理力度,才能遏制投毒案的发生。二是作案人缺乏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是非过错的规则标准,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感情、家庭矛盾,容易产生敌对报复情绪,容易走上犯罪极端。三是婚外情犹如盛开的罂粟花,因其醉人的美丽而常常让人忘却了它的毒性,它不仅破坏了原有家庭的和谐安宁,也破坏了良好的社会婚姻道德,如本案让两个原本完整的家庭最终破碎。巩某忠作案后追悔莫及,遗恨终身。但愿处在“围城”中的男女守好法律和道德的底线,避免人间悲剧的再一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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