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肯花钱 删帖公司帮忙“消灾”

2013-04-24 来源: 浏览量:

  需填补法规漏洞加大整治力度

  甘肃溥德律师事务所李冬冬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用户上载信息,否则都属于非法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其应受的刑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显然,这些号称网络危机公关公司与一些网站编辑和版主之间的利益输送是一种商业行贿与受贿行为,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网络编辑或网络版主正常删除一些时效性不强、内容不健康的帖子,属于合法行为。但通过金钱交易删除负面信息的做法,肯定是违法行为。

  据了解,针对网络危机公关公司非法删帖的问题,2011年4月开始,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关闭。但在沉寂一段时间后,非法删帖行为死灰复燃。

  专家认为,只有填补法规漏洞和加大整治力度双管齐下,才能遏制非法网络公关公司猖獗势头,保护公众合法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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