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意见年内出台 专家:不应禁止打车软件

2015-05-19 来源:新京报 浏览量:

  原标题:出租车改革意见年内出台

  新京报讯 昨天,《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公布,列出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9方面39条重点“清单”。其中,简政放权居于首位,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今年全面实施,并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今年还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

  政府改革逐步形成“清单模式”

  作为改革的“先手棋”,简政放权成为此次经济体制改革意见中的首要任务,所包含的7条内容也是数量最多的。其中,简政放权改革重点集中在行政审批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

  意见明确,政府自身改革将逐步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今年将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

  同时,今年将修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还将全面实行保基本、促节约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针对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意见提出今年将全面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今年将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局部试点鼓励差别化探索

  意见还提出,改革将推出若干试点,并充分发挥试点的先行先试作用。其中,包括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建制镇示范试点等。

  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就此表示,要通过推进改革试点,为制定全面的改革方案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此次意见中,也标绘了试点路径的实现“轨迹”,即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及时跟踪改革试点的进展,总结地方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今年,将完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出台规范开展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总结推广改革试验区试点经验。意见提出,应妥善处理试点突破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坚持局部试点,明确试点期限,确保风险可控。

  【出租车】

  改革出租车业或从数量入手

  随着打车软件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冲击,出租车改革成为关注焦点。昨天公布的改革清单中提出,今年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

  义乌取消专营打破出租车垄断

  长期以来,在出租车是“城市大容量公共交通补充”的名义下,国家对出租车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及总量控制制度。出租车行业的现状备受指责,被认为“垄断行业”。

  与此同时,“打车难”成为多个城市面对的共同问题。去年以来,“打车软件”和“专车”以搅局者的姿态出现,引起多方热议。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期义乌市出台的出租车改革方案备受关注。《方案》提出,明年起将取消出租车营运权使用费;从2018年开始,有序开放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出租汽车数量管控,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化资源配置。同时车费由市场定价。

  对于受到多地主管部门反对的“打车软件”,义乌市则明确表示支持:引导出租车公司推出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多种电召服务方式。

  天津社科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曾表示,义乌的举措为行业改革拉开了一个口子。在义乌之后,可能会有一些城市选择跟进。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认为,在国家层面出台的指导意见的改革力度可能不会像义乌这么大,“或许将从数量管控来入手。”

  打车软件应适当引导和规范

  对于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方向,赵坚认为,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的力量。但是引入竞争以后,必定会触动既得利益。

  他认为,尤其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之下,或许打车软件等可以进入市场。政府对于新业态的管理不应是禁止,而是适当的进行引导和规范。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现在的出租车行业的体制并不是市场运营。出租车体制的改革首先是要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机制上的改革比短期能看到的结果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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