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节会”期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管理的通知

2015-06-18 来源: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2015(乙未)年甘肃省公祭人文始祖伏羲大典

  暨第二十六届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期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2015(乙未)年甘肃省公祭人文始祖伏羲大典暨第二十六届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以下简称“节会”)将于6月21日至24日在我市举行,适逢端午节小长假。在此期间,外来车辆将会大幅增加,对我市城区交通通行带来较大压力,交通安全管理形势严峻。为确保节会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经研究决定,自6月20日至22日期间,除执行节会保障任务和对口接待任务的公务车辆凭节会通行证上路行驶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车辆入库存放相关规定。确因特殊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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