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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丝绸之路”—天水摄影双年展征稿启事

时间:2016-03-10 09:27:3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 字体设置:
热点导读: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天水市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文学艺术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天水市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大展宗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全面宣传、推介甘肃独特的战略地位,展示天水在丝绸之路黄金段的重要区位和厚重历史,以及在一带一路经济带建设中闪现的历史瞬间,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广泛合作的摄影文化品牌。

  三、主题

  影像丝路 神奇天水

  四、征稿内容

  通过艺术摄影的视角,将“丝绸之路”在黄金段特别是天水沿线的历史文化,与现阶段社会发展连接起来,从丝路古迹、历史文化、地理风光、城乡景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人文风情和民间艺术等多个方面,全面彰显“丝绸之路”黄金段沿线的自然风貌和人文魅力。作品需兼具时代感与观赏性,尤其欢迎结合历史老照片,与当今建设新貌相对比的创新之作。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

  (二)只收纸质照片。投稿作品规格一律为10寸(长方形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要装裱。接受单幅与组照(组照4-8张按一件计算,背面用透明胶带按顺序排列)。

  (三)投稿作品背面均需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及拍摄对象的有关背景情况简介;不得将作者及作品信息标注在作品正面。

  (四)投稿作品须保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六、评选数量

  入展作品200件 稿酬人民币各1500元

  本活动入展作品稿酬由甘肃省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七、有关说明

  (一)对不按上述规格、规定送交的作品不予参评;

  (二)对拟入选作品在甘肃摄影家协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如拟入选作品在公示过程中被举报并查实,确有不符合或违反《征稿启事》规定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被取消入选资格的名额,可在终评中按得分顺序排出的备选作品中依次替补;备选作品替补应当按上列有关程序进行。

  (四)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调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反转片作品调底时,需由作者将原底片滚筒扫描成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及制作摄影作品集使用。如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致主办方无法联络入选者,或作者未及时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入选作品电子文件寄送到达,主办方将视为其主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投送作品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投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六)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摄影作品集(收藏、商业用途除外)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七)本次大展的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八)凡投稿参展者则视同承认本启事所有规定;

  (九)本大展解释权归大展主办方。

  八、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

  九、寄送稿件地址

  邮政编码:741008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羲皇大道西路2号天河广场D座23天水市文联

  收件人:魏小军

  投稿请注明“影像丝绸之路—天水摄影双年展(主题展)稿件”

  联系人:魏小军

  联系电话:0938-838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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