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水百日遇尴尬 政策设计“先天不足”?
重庆、上海两地试水房产税已过百日,税款不足百万。房产税调控房价,从政策来看,究竟是落下了一只靴子,还是只掉下一只袜子?目前看,无论是统计数据还是专家反馈,都在指向后一个结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告诉人民网记者,沪渝两地房产税政策设计得“不温不火、先天不足”,注定无法调控房价。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则向记者表示,由于两地制定的1%左右的税率过低,抑制住房投机炒作也无从谈起。
业内人士还指出,房产税收与土地出让收入差距巨大,寄望通过房产税促使地方政府放弃“卖地”冲动并不具现实意义。
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共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8960件,开具认定通知书10930份,被认定为应征税的住房有2306套,业内人士称占今年一季度房产交易的5%。媒体披露,目前只有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
重庆方面,有关部门已经完成对3400多套独栋商品房住宅的清理,6月份将把征税通知发放到户。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透露,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独栋别墅等高端物业,征收面不到10%。截止目前,重庆市已入库房产税试点征收的税额也仅有几十万。
两地房产税试水百日,征收不过百万的尴尬局面令人瞠目。从两地政策设计来看,上海以新购住房为征收对象,重庆则圈定独栋商品住宅及新购的高档住房。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2011房地产蓝皮书”中指出,重庆市以高档住房存量市场为课税范围,更接近房产税的市场调节本质功效,但忽略了普通住房市场;上海市以增量市场为课税范围,税收明确将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
“两地将征收对象都设置在极小范围内,政策设计可谓不温不火,注定无法取得抑制房价的作用。”曹建海将政策的“先天不足”归咎为开征房产税时释放出的不良信号,让全社会误认为所有商品房都将被纳入征税范围,导致人们对房产税普遍抵触,“在这种舆论氛围下,出台畸形政策就不足为奇”。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日前撰文评价,沪渝两地试点效果不佳,原因在于征收对象范围狭窄,且高档住宅拥有者并不在乎房产税的刺激。他指出,由于民间资本流动过剩,股票、黄金等投资品在近期出现下跌,在投资“玻璃门”作用下,房地产仍是投资者的首要选择,此时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抑制房价,意义不大。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重庆、上海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呈现同比、环比双双上升趋势。
开征房产税还被赋予增加地方政府税源、平衡中央和地方失衡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目的。“2011房地产蓝皮书”提出,希望通过征收房产持有税,推动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改变地方政府推高地价助推房价的链条。
数据显示, 2010年全国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为2.9万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5.4%。如此局面,寄望通过房产税来压抑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显然难以奏效。
“即使每套房都按照1.5%的税率进行征收,也只能有7000亿,跟政府出让土地所得的近3万亿无法相提并论。”曹建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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