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售楼小姐的无奈隐私潜规则(组图)
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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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售楼小姐进入这一行业的时候保护意识不强,没有在工作之初签订合同,导致开发商有空子可钻,让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开发商拖欠工资,不发工资,以后告上法院时,就会造成举证非常困难。
律师称,只有口头(劳动)协议并不意味着就会败诉,只是找其他充分证据要困难得多,败诉的机会也就大得多。所以为了减少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合同,到时候开发商如果耍赖,合同就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两位售楼小姐10多万元提成被拖欠 “辛辛苦苦地为公司干活,离开时又办清了移交手续,公司凭什么还拖欠我们10多万元的提成?”上月底,在海口国兴大道学苑公馆楼盘售楼近一年的李小姐等人向人民网记者吐露她们从该公司辞职后遇到的烦恼。
据介绍,李小姐和一姐妹到学苑公馆售楼后,业绩势头很好,在近一年时间里,按照当初和开发商的口头协议,开发商按照2‰支付提成,“但现在楼差不多卖完了,我们要走了,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我们的10多万元提成,我们想尽了办法,几乎是哀求开发商了,但开发商还是无动于衷。真是让人绝望,我们从湖北来海口工作,没有认识什么人,叫我们怎么办啊!开发商太无赖了!”李小姐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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