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文化进化史

2012-03-14 来源: 浏览量:

  赵翼在回顾自《春秋》以来即有回护现象的存在,认为陈寿在这方面做得不好。于是赵翼列举一些例证,如汉献帝逊位之后,魏封其为山阳公,到他死时,才追谥为献帝,陈寿隐去曹王篡汉封山阳公一节,在《魏纪》中只称汉献帝。同样常道乡公逊位,为陈留王,到死时才追谥为元帝,陈寿也为之讳隐掩饰。司马师废齐王芳,《魏略》是这样记载的:“(司马)师遣郭一芝入宫,太后方与帝对弈,芝奏日:‘大将军欲废陛下。’帝乃起去,太后不悦。芝曰:‘大将军意已定,太后但当顺旨。’太后曰:‘我欲见大将军。’芝曰:‘大将军何可见邪。’太后乃付以玺缓。’是齐王之废,全出于司马师之主意,太后全然不知。陈寿《魏纪》“反载太后之命,极言齐王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其诬齐王而党司马氏亦太甚关。’如此等等。

  最为严重的曲笔是高贵乡公被弑之事,据《汉晋春秋》、《魏氏春秋》以及《世语》、《魏末传》所载是高贵乡公曹髦见司马昭跋扈专横,专权祸国,心不能甘,“发甲兵于凌云台,亲讨司马昭。司马昭令贾充拒之,时府兵尚不敢动,贾充即令成倅、成济曰:‘公蓄养汝等,正为今日。’成济乃抽戈犯帝,刃出于背而崩。”而陈寿“《魏志》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弑之迹。反载太后之命,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并载昭奏,称“公卒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伤害,骑督成倅弟成济横人兵阵,伤公,遂至殒命,臣辄收济付廷尉,结正其罪。”……这样,赵翼感叹道:“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矣,然此犹曰身仕于晋,不敢不为晋讳也。至曹魏则隔朝之事,何必亦为之讳。”

  赵翼的责难,尖锐深刻,例证还多,余如曹操征陶谦时滥杀无辜,记曹魏对蜀之战“专以讳败夸胜为得体”,最后,赵翼认为陈寿不仅牵涉到当权统治者的本纪多回护,而列传中也多所讳。这样的回护曲笔,不竟让赵翼困惑不解:“岂寿以作史之法必应如是,回护耶?抑寿所据各国之原史本已讳而不书,遂仍其旧,而不复订正耶?”

  陈寿修史中的曲笔、回护的确存在,他显然是处在曹魏、西晋政权交替过程中的一种避祸方式,对大权在握的统治者隐恶滥美,为统治者服务的倾向是存在的。作为封建时代的史书,必然会对当权者有所回护,为尊者讳是无法超越的潜在规则。就是赵翼所肯定的秉笔直书的南史、董狐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所谓“赵盾弑君”(《左传•宣公二年》)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结论。他们立论的理由是赵盾“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计贼”,没有尽到臣子的责任。

  当然,赵翼也为陈寿的曲笔作了历史考辩,指出:“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当然,也有可能是陈寿所参考的魏、晋资料原来就是这样记载,陈寿未作订正吧!他也不敢妄加篡改的。设身处地,为陈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作了客观剖析,并认为处于改朝换代之际修史者顾忌更多的实际背景,是可以理解的。

  毋庸置疑,修史贵真实,不虚美,不隐恶应是史家必须恪守的准则,曲笔是不足为训的。应当看到,陈寿除了涉及魏晋易代的敏感问题与当权人物之外,其叙写仍属翔实可信的。我们不必讳言陈寿的曲笔,也不能因此而怀疑《三国志》的信史价值。钱大昕所说:“然吾所以重承祚者,又在乎叙事之可信。盖史臣载笔,事久则议论易公,世近见闻必确。三国介汉晋之间,首尾相涉,垂及百年,两史有违失者,往往赖此书正之……予性喜史学,马班而外,即推此书,以为过于范(晔)、欧阳(修)。”《三国志辩疑序》)

  《三国志》的不足之处

  然而,《三国志》也有其不足之处,不可不注意。在叙事时,除了在某些人的纪和传中有矛盾之处外,其最大的缺点,就是对曹魏和司马氏多有回护、溢美之词,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批评。另外,全书只有纪和传,而无志和表,这是一大缺欠。《三国志》成书之后,由于叙事过于简要,到了南朝宋文帝时,著名史学家裴松之便为其作注,又增补了大量材料。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裴松之士族官僚家庭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录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员外郎。裴松之从小喜爱读书,8岁时已熟知《论语》、《诗经》诸书。后博览典籍,学识日进。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年),裴松之任殿中将军,时年20岁。晋安帝隆安二年(398年),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兖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兵败,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庾楷推荐裴松之担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虑风险过大,迟迟不肯动身。不久,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裴松之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裴松之先后担任员外散骑侍郎,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后升调回朝廷,改任尚书祠部郎。

  义熙十二年(416年),太尉刘裕(即宋武帝)率军北伐。裴松之时任司州主簿随军北行。刘裕十分赏识裴松之,赞他有“庙廊之才”,将他转任治中从事史。晋军占洛阳后,刘裕委任之为封国世子洗马。裴松之成为刘裕集团中的重要成员。

  东晋时历仕零陵内史、国子博士等。入宋后任中书侍郎。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他为之作补注。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上搜旧闻,傍摭遗逸。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所以裴注不仅解释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于补充原书记载的遗漏和纠正错误。同一事几家记述不同的,他都收录进来,以备参考。对于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评论;对于陈寿议论的不当,裴注也加以批评。裴注搜罗广博,引书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为了注释《三国志》,他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据沈家本统计,注中引书“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由此许多《三国志》中失载的历史事实得以保存。裴注中也有运用传统注释方法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侯康说:“至于笺注名物,训释文义,裴注间而有之而不详,盖非其宗旨所存。”杨翼骧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将这部分裴注归纳为字音、文义、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类。他认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广事实,而这一类的批注不过是附带的工作”。他注《三国志》的重点是补阙和纠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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