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男子假冒老总"独子"诈骗123万元受审
借钱就开溜他是“高帅骗”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男子11次共骗钱123万元
昨天上午,兰州市中院被告席上站着一个个子高高的小伙子,他身材匀称,相貌俊朗,套着一件黄色背心,低着头。他叫高帅(化名),今年30岁,甘肃省秦安县人,小学文化。因先后实施诈骗行为11次,涉案金额高达123万余元,被兰州市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高帅在兰州市城关区以帮助马某夫妻承揽兰州军区焦家湾干休所装修工程为由,先后多次骗得对方现金共计318000元。2011年7月,高帅在兰州市城关区以联系承包白银市供电公司服装团购生意为由,骗得李某夫妇现金人民币50000元。2011年8月,在兰州市城关区路桥音乐广场附近,高帅以帮助黄某办理进企业工作为由,骗得财物共计27000元。
2011年7月,被告人高帅在兰州市城关区双城门一餐厅,以其请客吃饭后无法刷卡,急需用钱付账为由,骗张某现金4000元。同年9月,在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浙商银行附近,高帅以其情人怀孕急需用钱为由骗走受害人陈某现金人民币6000元。2011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高帅在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附近、和平饭店附近,以其朋友把人打伤,急需借钱保人为由,骗得谢某现金人民币12000元。
据了解,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期间,被告人高帅凭借着俊朗的相貌和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对外谎称系某建筑公司老总的独生子,并以帮多人安排工作、承揽各种工程和请客吃饭后无法刷卡,急需用钱付账为由,先后实施诈骗行为11次,涉案金额高达123万余元,赃款均被其赌博挥霍一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帅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被告人高帅除对部分指控和涉案金额存在异议外,基本予以承认。同时辩护,其中被指控的5起犯罪事实,他起初就向他人说明是借款行为,只是后来他一直没有能力偿还才转变为诈骗的,而骗来的钱,他都用来和别人打牌了,钱输光了,他就只能去想其他办法弄点钱。直至案发,他一共换了四五个手机号码,6张银行卡,也一直没有固定的居所,至于帮忙找工作,承包工程,他压根就没有那种能力。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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