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有家难回的老两口

2014-03-13 来源:天天天水网 浏览量:

  生活陷困境父母告儿子

  记者在林某居住的屋中看到,老两口吃得非常简单。林某告诉记者,没钱也没心思做饭,一年前两人被打住院花光了积蓄,而平时又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现在的生活主要靠孙子来接济。老伴受伤出院后,身体一直不好在家静养,自己平时到附近的工地上捡一些能烧的木柴,到马路边捡一些能卖的废品过日子。而老两口退耕还林的钱也一直由儿子在领,多年没见到一分钱。儿子不赡养父母不说,还对自己的父母痛下狠手,这让他们对儿子的所作所为十分心寒,对儿子也失去了信心,所以,在他们出院后不久就将儿子告上法庭,前后两次分别起诉儿子承担老两口被打住院的各种费用,还有就是搬出由老两口所盖的现由儿子居住的房子。

  经法院审理赔偿一案后,判决儿子赔偿各种费用2500多元,强制执行书也于去年9月下达,但不知什么原因,时至今日也没有拿到赔偿款。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说,林某的赔偿费用已经在多日前强制执行到位,可法院工作人员不知林某的联系方式,也就一直未联系到他本人。工作人员希望记者能转告林某,尽快到法院领取执行款。

  至于林某向法院起诉儿子腾出侵占自己房屋一事,记者来到武山县人民法院洛门法庭采访。

  据一位工作人员讲,在去年10月21日,法庭就接到了林某的起诉状,由于该案所涉及的当事人是父子关系,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先对此事进行了了解,看是否有和解的可能,但据目前情况而言,已没有和解的可能,法院将会在近期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为要回房屋老人再讨公道

  林某带着记者来到位于武山县洛门镇林家庄自己的家中,这是老两口挨打后第一次回到家中,这本属于老两口安度晚年的住所,现在却不敢回家居住。

  记者看到,林某家的院落东西南北都为清一色的砖瓦房,面积约200多平方米,中间有一个花园。当初在盖房子时,老人也一定渴望着幸福的晚年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为不孝顺的儿子而成为了奢望。

  林某将自己以前居住的房门打开,指着被子上的血迹对记者讲,房子是在1990年花费6万多元盖得,当时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房子,1992年儿子结婚后,自己与老伴就到洛门镇上做小生意,房子一直由儿子居住看管。2011年,由于年龄较大且身体不好,老两口就决定返回家中居住。虽然分家另过,可儿子对老两口回来同他们共住在一个院落一直不满意,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务事发生争吵。那年10月,老两口在万般无奈之下,在自己院外的一水渠埂上修建了一间九平方米的房子居住,这一住就是两年多。

  2013年1月7日下午,老伴到院子里拿东西,不知什么原因与儿媳发生矛盾,晚上就发生了儿子踹门殴打老两口的事情。现在院子的三面房屋的门紧锁无人居住,一面由儿子居住。目前,自己已下定决心,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要回本就属于自己的房屋。

  林某诉说了他们老两口的痛心之事,那么,林某的儿子又有什么看待此事。

  为此,记者上前敲开一间有人居住的房间了解情况,一名中年妇女自称是林某儿子的妻子,她对记者说,丈夫不在,她什么事情也不知道,有事找自己的丈夫了解。

  当记者在村里打听到林某儿子的电话,打过去说明情况时,他不厌其烦地说,“自己很忙”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在院子中看到,当老两口锁门离去时,他们眼中湿润了,说话也有些哽咽,

  3月7日11时,林某给记者再次打来电话,称他已在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领取到了2500多元的执行款。医疗费拿到后,下一步,他将为了从儿子手中要回自己的房子,通过法院来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感言

  “百行孝为先”,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反映了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孝顺的人,无论到哪都不会得到尊重。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老人写入条文,意味着“常回家看看”已不再只是句歌词,常不回家看看者已经违法。而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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