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2-11-12 来源: 浏览量:

  ①根据实际情况,轮岗支教主要采取对口支援,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的形式。县教研室每年选调一批教研员采用兼职的方法到基层学校任教。

  ②支教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人员到受援学校支教,选派的支教教师应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经验,支教的方式可以采用专职与兼职结合,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也可采取挂职方式,采取何种形式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

  ③支教学校除选派教师到对口学校从教外,还应有计划派骨干教师到对口受援学校或边远薄弱的农村学校举办形式多样的讲座、辅导讲课、送教下乡和指导教师备课等,帮助受援学校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受援学校则组织有关教师到城里学校接受培训、观摩学习或挂职锻炼,以提高现有教师的教学水平。

  ④组织城区超编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轮岗任教。不但解决城区部分学校的教师超编问题,也充实了农村教师队伍。

  2、完善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机制。

  建议城乡对口支援分两条线展开,第一条线是组织县直属机关重点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第二条线是开展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另外要建立对口支援教师的专项资金,保证学校对口支援、教师轮换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县上加大对此项工作专项资金的投入。

  (三)、大力开展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是为了满足学校和教师的发展目标和需求,由学校组织发起,以学校为培训基地,以本校教师为培训对象,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培训资源,组织教师在岗研修和学习的开放性培训活动。校本培训是当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能力提高的有效途径。它能有效的克服制约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工学矛盾、经费短缺、学科和知识结构不合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高等不利因素。

  (四)、建立教师待遇保障体系

  1、建立政府支持体系。

  教师待遇的切实提高,从根本上要取决于政府的决策和行为。建议政府根据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农村教师工资标准,落实政策性补贴,使城乡教师同工同酬;给予农村教师应有的社会政治地位,对于一切有利于增加农村教育资源的活动都要给予大力支持;依法保障农村教师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农村教师待遇的落实。

  2、建立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

  立足于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让骨干教师在政治上有名,在事业上有为,在待遇上有利。对骨干教师实行六个优先:即评优评先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评职晋级优先、子女家属安排就业优先和外出考察学习优先。

  3、设立贫困地区教师岗位津贴和上浮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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