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伟】漫话清明节的演变及其风俗的形成

2019-04-08 来源: 浏览量:

 

 

漫话清明节的演变及其风俗的形成

文/李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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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五个节气,在每年的4月5日前后,或早一天,或晚一天,此时太阳到达黄经15°。《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云:“物至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矣。”清明时节,气候逐渐转暖,冰雪消融、草木青青。《逸周书》中说:“清明之日,萍始生。又五日,鸣鸠拂其羽。又五日,戴胜降于桑。”谚语“清明断雪,谷雨断霜”,就准确地概括了这一时期的气象特征。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中唯一的既作为节气,又作为节日的节令,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清明作为节气,则单纯反映物候的变化和时令的顺序;而作为节日,则包括一定的风俗活动和一定的纪念意义。

  古时,寒食节与清明节是在一起的。寒食节在冬至后105日,亦称“禁火节”、“禁烟节”、“冷节”。这无疑说明了其节俗活动是以禁忌为基础的。那么,禁忌由何而来呢?据说此禁忌是为纪念春秋时晋国忠臣介之推的。

  2600多年前,晋献公的儿子重耳为了躲避后母骊姬的陷害,出逃流亡列国,介子推随其流亡。一次路过卫国,重耳被人追击,逃到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饿累交加。介子推背过重耳,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熬成肉汤进献给重耳。重耳饥不择食,狼吞虎咽而享之。后得知实情,很是感动,表示即位后,一定重赏介之推。16年后,重耳回国为晋文公,遍封群臣,却偏偏忘了介子推。而介子推不慕名利,遂与母亲隐居于故乡绵山(今山西介休县)。群臣有对此不满者,在晋文公的门上挂了封信,信中写道:“有龙矫矫,顷失其所。五蛇从之,走遍天下。龙饥无食,一蛇割股。龙反其渊,安其壤土。四蛇入穴,皆有处所,一蛇无穴,号于中野。”晋文公见到此信,猛然想起了介子推,遂派人去请介子推出山,子推不从,晋文公便纵火焚山,意欲逼其出来。不想,介子推有自己的想法,与母亲被焚而死。晋文公悔恨不已,遂葬其尸于绵山,改山名为介山,并下令介子推亡日全国禁火寒食(即冷食)。这大概就是“寒食节”禁火的由来。最初禁火时间为一个月,以致出现如《后汉书•周举传》中所记“老小不堪,岁多死者”的情形。东汉末,曹操占领并州后,特发布《明罚令》(也称《禁绝火令》),令太原、上党、西河、雁门等地不得寒食,若有犯者,家长服刑半年,主吏服刑百日,令长夺其一月俸禄。寒食风俗才稍有改变,渐从一月减为7天、3天、1天。以后,介子推被民间尊奉为神,寒食也由规定变为习俗。

  其实,寒食、禁火的日期最初是不确定的,禁火之举也可能与介子推没有关系。大概是人们出于美好的愿望,给寒食节赋予传奇色彩的内容。据史料记载,直到汉末的时候,蔡邕的《琴操》才将禁火之举与介子推扯到一块儿。但并未说禁火在清明前某日或冬至后某日,而是“五月五日不得举火”。《后汉书•周举传》记载周举在太原一带解除火禁,说当时当地是“盛冬”去火,根本不是春夏季。大约到了魏晋时代,禁火就大体确定在了春天,并渐渐固定在冬至后105日的日期上。而清明节亦渐渐固定在冬至后106日的日期上。

  清明祭扫坟墓是和丧葬礼俗有关的节俗。据载,古代“墓而不坟”,就是说只打墓坑,不筑坟丘,所以祭扫就不见于载籍。后来墓而且坟,祭扫之俗便有了依托。秦汉时代,墓祭已经成为下可或缺的礼俗活动。《汉官仪》云:“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汉因而不改。诸陵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三伏、社、腊及四时上饭。”《汉书•严延年传》载,严氏即使离京千里也要在清明之日“还归东海扫墓地”。就中国人祖先崇拜和亲族意识的发达、强固来看,严延年的举动是合情合理的。因此后世便把上古没有纳入规范的墓祭也归入五礼之中:“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魏朝宫府允许官吏请假祭扫,并且时间极长:“任事之官,吉凶请假,定省扫拜,动辄历十旬。”民间花不起那么多时日,但届期也是“田野道路,士女遍满,卑隶佣丐,皆得上父母丘坟”。到了唐代,祭扫祖先坟墓之举已逐渐将清明、寒食两个节日联系了起来,甚至可以说合二为一了。白居易《寒食野望吟》云:“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垒垒春草绿。棠梨花映白杨树,尽是死生别离处。冥冥重泉哭不闻,萧萧墓雨人归去。”诗中明确记述了当时清明寒食已合二而一。

  到了宋代,随着理学的兴起和封建伦理观念的深化,朝廷明文规定,为了追悼亡亲,以表孝道,从寒食至清明三日,各阶层均须祭扫陵墓。从此,清明祭墓之风兴起,与寒食真正融为一个节日。后来民间多不提寒食,只以清明称节。经过元明两代的传承、演变与发展,到清代时,清明节俗更加丰富,不仅有祭墓之俗,殉葬、迁葬、合葬、立碑也多在此日进行。

  清明节本来是祭祖扫墓,追思亡人的日子,应该是凄清悲切的,但从唐代开始,清明节宴乐游赏的风气已经形成。这不得不说说与寒食、清明有关的“上巳”节了。

  古人三月踏青,最初没有确定的日子,而是在相对确定的上巳日,即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当时从信仰角度作出的解释,是“上巳修禊”,即临水洗濯祓除,所以“上巳”日又叫“修禊日”。踏青之俗源于周代的修禊。古时有春禊、秋禊,是一种出游临水、洗濯祓除的活动。《周礼•春官•女巫》云:“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郑玄注谓:“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薰草沐浴。”《诗经•郑风》就生动地记载了西周时代的“上巳”踏青之风:“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观乎,士日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汙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韩诗》解释说:”三月桃花水下之时,郑国之俗,以上巳于溱洧之上,执兰招魂续魄,祓除不祥。”其实,“郑风”此诗中,游乐的性质已很明显,男女在郊外互相戏谑调笑,欢乐放纵,互赠芍药,进行情感交流,情形生动感人。晋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也生动地记述了文人雅士“修禊”时曲水流觞、欢乐畅游的盛况。唐诗中“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说的就是上巳日士女在水边游乐的盛况。资料显示,到了魏晋时期,上巳节已固定在了三月初三。

  由于清明、寒食、上巳三节日期相连,甚至重迭,后来的踏青之举便以清明为期了。可以说,后来的清明节是寒食,上巳与清明三节合一的节日。由于这样的原因,清明节的内容显得异常丰富。其中既有清明祭墓的主要风俗活动,又有寒食戒火、冷食的饮食习俗,也有上巳踏青游乐的活动内容,而且在农事上更是一个重要的节气。清明节在二十四节气中只所以显得特殊,被世人所重,其原因就在于它是一个多元的、复合性的节日,其中沉淀了自古以来承传下来的丰富而多彩的民俗内容。

  旧时,甘肃各地清明节祭墓,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在宗族聚族而居的地区,或一些大户头人家,有集族祭墓之俗。宗族共备牲礼、香烛、纸火,由族长率领合族大小男子谒祖宗坟墓,拜扫祭奠,并共同依次分赴各昭、各穆之坟,标纸幡、化纸钱。祭毕,大家分享馂余,敦行和睦,称为“清明坟头会”。二是一般人家祭扫私坟,即各家为各家的祖宗扫墓。民间习俗,清明扫墓只是家族男性成员参加。扫墓时要给坟茔除杂草,坟头添土。如遇闰月,新坟老坟都不添土。天水陇南一带,把清明扫墓叫“上坟”,一般是选择单日“上坟”。“上坟”时除了给坟头添土,还要把剪好的长钱挂在坟头蒿草上或坟地的松柏树枝上,叫“挂长钱”;有的则把纸钱全部烧掉,民间认为只有把纸钱烧掉,先人才能当钱用;有的在墓顶上压一张草纸,叫“压帽”,表示晚辈来过了;而多数人则是在坟头插一串纸钱,称之为“挂纸”。此俗古已有之,所以人们把清明寒食节统称为“过纸”,不少地方清明扫墓时,还要描红墓碑上的文字。墓地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砍伐,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砍伐时,都在清明这天进行。除扫墓外,各地民间在清明节“踏青”、“拾翠”,进行郊游。祭墓毕,人们在田间野外挖拾野菜,带回家凉拌品尝。许多地方还兴吃“清明团”,“水嬉”、“送百虫”等风俗。一些地方还有清明生子最佳的说法,因清明与“聪明”谐音,所以清明节又 被称为“聪明节”。清明节“暮春三月,春服既成”,风和日暖,人们的户外活动增多。主要的活动是放风筝。民间认为放风筝可以清除身上的晦气病灾,风筝放得越高越好,还要把放高的风筝的线剪断,让风筝随风而去,才能把病灾晦气送得无影无踪,求得全年大吉大利。

  在天水一带,清明节的各类民俗活动与其它各地大体上一致。但也有极具特色的地方。天水人清明祭墓上坟多在清明前,认为“有儿有女早上坟,无儿无女正清明”。所以“春分”一过,在任何一个单日里都可以扫墓上坟。唯其这一点,保持了古风。因为清明、寒食、上巳三节尽管挨得紧。但总有时间长度,“早上坟”就彰示出三节共同而各异的内容。在清明这天讲究的人家会用红布缝制约寸许的长方形小袋,内装红花籽,缀于小儿衣服左肩,给小儿添福禄,增力气。俗语云:“身背红花籽,镢头匏子(打土块用的木榔头)打不死。”据我个人的研究,在天水,起码有三种食品与清明节的风俗有关。一是“馂馍”。“馂”读j?n,指祭奠完先人的熟食品。古代把分食祭品叫“馂食”。旧时,在清明节,人们常用白蒿(又名茵陈蒿、艾蒿)的嫩芽和以米麦之粉、蒸熟成团,名为“清明果”、“清明团”,用来祭祖,尔后分食。清明节吃“清明团”的风俗,唐代流传到日本后,至今保留。而天水民间食品中,有一种叫“糗(天水人读qun,标准音读qiu,一音之转)馍”的食品,是用蔬菜和以面粉蒸煮而成,方便冷食。清明节前后,白蒿初生,嫩芽鲜灵,天水人多喜用白蒿和面粉做“馂馍”,这是典型的清明寒食之物。二是杏茶。天水杏茶是有名的地方饮品,汤清而杏仁味浓,风味独特。古籍记载:“寒食三日为醴酪,又煮粳米及麦为酪,捣杏仁,煮作粥。今人悉为大麦粥,研杏仁为酪”。三是黄米糕。黄米就是褪去衣皮的糜子,古代叫黍。以糜子粉做成的甜糕在天水极为盛行,一年四季皆有出售者。清明团、杏茶、黄米糕这三种食品现在依然在天水地域流行,但今人已不知这些食品兴起的缘由了。

  现在,清明节已被国家正式公布为法定传统节日。这是一件好事。但我们应该了解,古人禁火,其真实的目的是在干燥的冬春季节防止失火,以保护森林、保护环境及其它资源财产。这才是戒火的原始意义。在周代,专门有管火的官,叫“司火”。寒食禁火,清明请新火,时序转换,阴阳交泰,我们应当顺应自然,过一个健康、文明的清明节才是。

 

      李子伟,男,甘肃甘谷人,1946年生,学者,民俗学家。中国诗经学会会员,中国民俗学会会员,甘肃古代文学学会理事,甘肃先秦文化与文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甘肃伏羲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天水市苏蕙文化研究会会长,天水师院陇右文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天水市民间祭祀伏義协会副会长。长期从事古代文化、文学、历史及地域文化、民俗研究,出版《诗经译注》、《陇右文化》、《陇上画师张维垣》、《天水民俗录》、《天水远古文明探索》、《秦州风情》、《麦积民俗》、《麦积神话传说》、《安远史话》、《陇南琐忆》、《寸草春晖》等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散文随笔、诗歌、小说等各类文章200多万字。曾获全国优秀读书家庭,受到国家文化部和全国妇联表彰,又获中国书香之家称号。曾获甘肃省示范读书家庭与甘肃省书香之家称号,亦二次获天水市书香之家称号。主编《天水民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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