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出台七项措施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视频)

2014-11-04 来源:天水广电网 浏览量:

 

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又见抬头。近期,市政府办印发了“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出台了七项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市内凡从事各类房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在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以后,方可按程序核发施工许可证。

  在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同时,意见提出要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全市各级政府要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垫付农民工工资。市级应急周转资金为200万元,县(区)为100万元。应急周转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划拨,人社、财政部门管理。

  与提高农民工工资资金支付保障同步推进的还有更加严格管理措施,意见要求在全市推行施工企业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市内各施工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基础台账,及时在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严格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建设单位和企业失信惩处制度,将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单位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布,并依法对其项目投资、新项目立项、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在天水参与项目建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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