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史》韩敏 著
20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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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收盐课
咸丰四年十一月,陕西巡抚王庆云奏称陕西官运官销食盐”运本不敷”,呈请按
地丁摊派盐课。规定每地丁一两摊征盐课九分九厘二毫,总计应征盐课12.1298多
万两。自咸丰五年开始,西安、同州、商州、乾州四府州所属盐课,随同地丁银
两征解本省藩库;凤翔、邠州、兴安三府州所属盐税,不再解河东完纳,同榆林
、延安、汉中、鄜州、绥德五府州一样,解交本省藩库。咸丰六年陕西巡抚吴振
奏称:”按粮摊课与旧日税则多寡迥殊,甚或小民纳无盐之课,驵侩卖无课之盐
,诸形窒碍”,要求按照河南先课后盐办法将陕西盐课变通办理。先课后盐是一
种票盐制度,商贩缴纳盐税后,由政府发给凭证,凭票运销食盐。这种办法实行
后,陕西每年征收盐课银16.8万两,比按粮摊课数目还多,同时,商贩随处散销
,任意加价,劳动人民并没有减轻负担。
5.滥发通货
咸丰四年初,陕西巡抚王庆云为解决财政困难,设立官钱局。3月又奏准在陕西试
行官票,并兼用大钱制钱。规定司库收支、官兵俸饷搭放钱票二成,文职廉俸搭
放钱票三成。五月又奏准在陕西鼓铸铜质当十、当百、当五百、当千各种大钱,
流通使用。滥发货币,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
道咸时期,陕西旱、蝗、水、雹、风、疫、地震等灾害不时发生。道光元年八月
,西安府属州县瘟疫流行,民间传染者甚多。十一年,大水毁坏兴安府城,死者
甚众。二十六年,陕西大旱,全省大部分州县被灾。春少雨,关中西安府、同州
府、凤翔府所属各州县告旱,小麦收成大减。夏秋旱扩大,秋禾多未长成,关中
、陕北89个州县秋田收获仅为常年的六成。天旱无雨二麦多未播种,同州府仅种
十分之二左右。咸丰七年,关中大旱,赤地千里。六、七、八连续3年,关中和陕
南蝗灾,飞蝗蔽日,禾苗树叶被食殆尽。十一年,岐山又发生蝗灾,高粱糜谷禾
苗被食一空。同官(今铜川市)咸丰元年和八年两次地震。四年,渭南阳郭镇发
生龙卷风,高数千丈,继之冰雹,直径寸许,数日不化。天灾频仍,人民困苦。
道咸时期,由于清政府政治黑暗和繁重赋役剥削,加上天灾频仍,陕西人民生活
困苦不堪,社会矛盾激化,各地反封建斗争不断发生。
刀客是陕西民间抗清群众的一种称号,他们经常佩带一种关山刀,临潼县关山镇
制造,形制特别,长约3尺,宽2寸,极为锋利,清统治者诬之为”刀匪”。刀客
主要是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也有反抗地主豪绅被通缉的逃犯。刀客没有固定的
组织和纲领,通常是以某个有威望的人为核心,结成团伙,习拳练刀,拒官抗税
,打富济贫。有的凭借武术功夫为盐、茶等商保镖,抽取保镖费谋生。刀客主要
活动在渭南、蒲城、大荔、三原、临潼、富平、泾阳、蓝田等县,以蒲城、富平
、渭南、临潼4县交界地区最为活跃。
刀客是道咸时期重要反清力量。道光十年(1830年),大荔,蒲城刀客的抗清活
动已引起清廷和陕西地方政府的注意。道光二十六年,陕西大旱,夏秋收成严重
减产。十月四日,大荔、朝邑交界沙苑、渭河一带刀客李牛儿等,联络大荔杨村
等地饥民近百人,白布裹头,手执火把,撞开朝邑生村南留社城西门外一家炭场
大门,缚执场主,夺取财物。这一行动,引起附近地主豪绅惊恐不安。省城以东
渭北诸县又是回民聚居之地,刀客与回民经常联合反抗官府。同年六月三十日,
渭南回民马得全在发配贵州途中逃回,堂兄马得沨联络大荔、蒲城及本县回民、
刀客41人,乘马携带鸟枪刀矛,抗官拒捕。七月二十八日,渭南知县余炳焘率官
兵搜捕,马得全等出村迎战,击伤兵役10多人,因寡不敌众,最后失败。马得全
、马得沨等30余人先后被捕杀、发配边地充军、当差。
刀客活动严重地威胁到陕西地方封建统治,道光二十六年,陕西巡抚林则徐令各
属官兵严厉缉捕”刀匪”,先后在白水、渭南、蒲城、大荔、三原、临潼、富平
、泾阳、蓝田、安塞等地捕获刀客和其他案犯共146名,其中确认为刀客者有46名
,均严审惩办。由于蒲城、富平、临潼、渭南4县交界处刀客和回民活动十分频繁
,所以咸丰十年(1860年)七月御史梁经先奏请割4县之地置下邽县,以镇压刀客
和回民。
嘉庆九年(1804年),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被镇压后,经过40多年,道光末年,
陕西又有秘密结社再起。道光二十五年,青莲教四川,甘肃、陕西3省行教首领李
一原密遣其党萧刚等,进入陕西传习青莲教,劝人吃斋习教,被前任陕西巡抚李
星沅捕拿。二十六年,湖南衡阳人刘青泉传习青莲教,被通缉逃至陕西石泉县,
劝在陕贸易的湖南宁远人廖明望及石泉县捐职从九品邱录元等人吃斋习教,被石
泉县知县慕维城破获。刘青泉等人被捕,发配乌鲁木齐为奴,廖明望等7人杖80,
邱录元革去从九品职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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