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四部籍与中古后期社会的文化情境

2011-12-28 来源: 浏览量:

  [1] 陈铁凡《三近堂读经札记》为213卷,《敦煌学》第一辑,1974年。

  [2] 敦煌文献中由僧俗日常生活里累积下的大批实用文书,如籍帐、契约、入破历、社邑文书、寺院行政文书等,属于史部,因不是本书研究的对象,未予计入。

  [3] 吐鲁番出土文书《唐宝应元年(762)建午月4日西州使衙榜》(七三TAM五O九:八/二六a),揭示唐代解除寺院贱口依附关系的进程,在唐肃宗时扩展到西陲地区。

  [4] 《册府元龟》卷495《田制》。

  [5] 《旧唐书·杨炎传》。

  1 陈铁凡《敦煌本易、书、诗考略》,《孔孟学报》第17期,1969年4月。

  2 同注1。陈铁凡《敦煌本尚书述略》曰:“天宝改字以后,古文旧本虽藏在书府,然民间实未尽绝。盖当时士林沿用古文既久,自不免有墨首之士,执其残编,传之子弟也。……故虽改字多年,而荒服老儒,仍各遵其师承,崇其旧籍。”可见敦煌之先唐文化传统的强固。文刊《大陆杂志》第22卷第8期,1961年。

  3 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新编》第一册第三条。

  4 潘重规《巴黎伦敦藏敦煌诗经卷子题记》,《新亚学院学术年刊》1964年第11辑。

  5 苏莹辉《从敦煌本毛诗诂训传论毛诗定本及诂训传分卷问题》,《孔孟学报》第22期。

  1 陈铁凡《敦煌本礼记、左、谷考略》,《孔孟学报》第21期。此文称:“汉末,马融传小戴礼,郑玄受业于融,撰《礼记注》。唐孔颖达等撰《五经正义》,《礼记》即采郑本。由是郑注孔疏之《礼记》相传不绝。”

  2 陈铁凡《敦煌本礼记、左、谷考略》。此文称:“(晋时)杜预《集解》与服虔注并立国学。隋时杜氏盛而服义微。唐时孔颖达撰《正义》,一依杜氏。于是杜氏定于一尊,以迄今世。”

  [6] 王素《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文物出版社,1991年;李方《<论语集解>校正》,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

  [7] 陈铁凡《敦煌本孝经考略》,《东海学报》第19卷,1978年。此文称:“魏晋以降,郑注独传。南北朝立之学官.唐开元间令诸儒质定世所传孔安国撰《古文孝经传》与郑注优劣,迄无定论。于是二家并立国学。其后玄宗自注《孝经》,欲行天下;勒之于石,以定一尊。今敦煌本孝经,《御注》仅存一卷,郑氏则有十余帙。意者,御注虽以功令行,而民间独以郑本传授耶!五代后,孔传、郑注,相继亡佚。”

  [8] 《文献通考》卷41《学校》2。

  [9] 《文献通考》卷35《选举》8。

  [10] 《北史》卷81《儒林传序》。

  [11] 《叙录新编》曰:“有唐初叶,颜师古注(《汉书》)未大行,蔡谟《集解》颇行于世。《索隐》、《正义》所征,郦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所引,均据蔡谟旧本。”又谓:“魏晋六朝时代,颇重音读,其作音之法,每点识四声,以示字义。……可于此卷(S.2053号)觇之。”

  [12] 《叙录新编》谓:“以衍书方之《国策》,事核于前,文该于旧,一人之事,载在同卷,两国之史,例不并书,翻检至为便易。六朝以来,《后语》较《国策》为通行者,盖以此故。”

  [13] 罗振玉、刘师培谓此残卷为北齐《修文殿御览》,洪业谓是《华林遍略》。

  [14] 《叙录新编》谓:“是书自两晋以来,终李唐一代,普为道徒所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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