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第一县与甘谷县文化定位研究 (一)

2011-04-13 来源:天水新时空 浏览量:

华夏第一县考辩

    经过多年的学术酝酿和史料钩陈,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具有全国意义的外宣甘谷的品牌——华夏第一县。这既是方志研究不断深入的结果,更是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一大收获。抓住这个外宣的黄金品牌,以此为源,不断挖掘其内部潜力,发挥其巨大的辐射带动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变学术研究以经世致用,这是笔者开始研究和思考的目的之所在。若能因之而引起社会的批评和争议,推动该课题研究的深入,则别无所求,善莫大焉。

 

朦朦胧胧中渐露冰山一角

    对甘谷建县历史悠久,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但悠久到什么时候,用什么来准确表述和界定,却一直比较笼统和含糊。
    纂成于明天启七年(1627)的《伏羌县志》(叶应甲纂,简称“叶志”)中言:“春秋战国时为冀,始置冀县。”
    成书于清乾隆十四年(1749)的《伏羌县志》(巩建丰纂,简称“巩志”)中言:“东周时冀居之。秦武公伐冀,始置冀县。“
    甘谷旧志,成书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汪文煜纂修的“汪志”;乾隆三十五年(1770),叶芸纂修、周铣总裁的“周志”;同治十一年(1872)侯新严裁纂的《续伏羌县志》,简称“侯志”,及至成于1964年的《甘谷县志稿》,安履祥撰稿、贾鸿逵编纂,简称“安志”,所述甘谷县治源起,与叶、巩二志大略相同。
   《甘肃省甘谷县地名资料》(1986年成书)在《甘谷县概况》中言道:”甘谷县历史悠久,建县已有2672年。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秦武公攻打邽(天水)冀(甘谷)戎人,征服了邽、冀戎后,建立了邽县。冀县就是现在的甘谷县,其建县早于秦始皇‘建郡县’(公元前221年)四百多年,是中国最早建县之一。”
    文中提到冀县“是中国最早建县之一”,比前述旧志表述明显是进了一步。只是这难能可贵的一步在三年后由甘肃人民出版的《甘谷县情》中不仅未得到继承和发扬,反倒退到了先前的老路。书中《建置沿革》有言:“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冀戎,置冀县为甘谷之始。”但万幸的是该书有王守义先生《序》,中有“甘谷,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建县的地方,早在秦统一六国,实行郡县制前四百六十七年(公元前688年),秦武公就在这里首建了冀县。”“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建县的地方。”,比“最早建县之一”明显又进了一步。
    1991年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甘肃新县志便览》中有甘谷县条目,标题“最早建县之地”下有这样一段:“甘谷古属雍州,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建县之地。公元前688年秦武公伐邽、冀戎建立邽县、冀县。冀县就是今甘谷县,距今已有2676年的历史。”
    成书于1989年10月的《甘谷县文史资料》第一辑中有武克雄、李承旭先生合撰的《甘谷县沿革》一文,文中曰:“甘谷县历史悠久,建县已有二千六百七十六年。据《史记•秦本记》记载:‘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秦武公攻邽(天水)冀(甘谷)戎人,征服了邽、冀戎后,建立了邽县、冀县。……甘谷县即古代的冀县,是中国最早建立的两小县中的一个县。”武、李二先生为饱学之士,治学态度严谨,“是中国最早建立的两个县中的一个”,比之前说少了几分笼统武断,多了几分谨慎中的肯定,自然又是进了一步。”
    1994年成书的《甘谷文史资料》第九辑,有谢鸿儒先生的文章《甘谷——我国建县最早的地方》。文章第一段开宗明义言道:“甘谷古为《禹贡》雍州之地。《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迄今已有2682年。比见于《左传》记载的鲁宣公十一年(前598年)楚子县陈早90年;比鲁昭公二十八年(前514年)‘晋分祁氏田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为三县’早174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度,分全国为三十六郡时,冀建县已有467年的历史了。冀与邽可谓中国建县最早的地方,亦应列为中国之第一县。”
    谢先生雅而好古,书文俱佳,于方志尤为诚专。其“中国之第一县”的断言,已经极接近我们的论题了。但先生文章到此为止,接着溯其沿革,对“中国之第一”再未深究,功亏一篑,让人扼腕而叹。但至此我们已能在朦朦胧胧,隐隐约约中见到“华夏第一县”冰山之一角。而真正让人扼腕的是上面三位老先生的论断竟未引起县内人士的广泛注意,没有将之作为一张值钱的牌去打,竟至于在其后县委、县政府和部门的文书材料,包括对外材料中不仅很少提及,甚至依然沿用“之一”等旧说,疑虑之意不难想见。情有可原的是对这样一个敢为天下先的命题单凭《史记》中的一句就贸然断言,引人疑虑,似又在情理之中。为求其稳妥,沿用旧说,拭目以待更深的论著出现,同样也在情理之中。
    1996年11月,新编《甘谷县志》在提交天水市人民政府评审之前,为给《县志》一个恰当而不失于低俗的文化定位,曾将《甘谷县志》命为“华夏第一县县志”。但终因所凭论据单薄,便在提出“华夏第一县”的论题后,在《概述》中仍然沿用“最早建县地之一”这种稳妥而无多少新意的说法,“华夏第一县”只是露出一丝曦晖又为浮云所蔽。因为所谓“之一”是个伸缩性极大的说法,是几之一?十几之一?几十之一?还是几百之一?甚至几千之一?再者,“最早”的说法,同样缺少一个准确和稳定的参照系,因而,早,早到什么时候,和什么参照而言早,同样就变得模糊而含混不清。一个定义中两个关键词缺少一种肯定性和稳定性,能准确地说明什么就只能全凭读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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