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可知,“尹”本意为“治”,引申为治理天下,或治一地区。故子鱼有周公辅佐王室治理天下的议论。因此,楚武王灭权国后,自然“使斗缗尹之”,即派斗缗去治理这个新获取的国家。而说者引伯州犁“此子为穿封戍,方城之外县尹也”之词,同样表明“尹”为“治”。应指出的是,伯州犁所言方城有二,一为《左传•定公四年》载:“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此方城为今河南省方城叶县一带之城。二为楚国所修长城,因起于方城而得名。由于方城外边地,故为县(悬)所治理。但这并不等于“县”就是“尹”。从时间上讲,伯州犁此话时在公元前547年,距楚武王(前740-前690)已有百六十余年,此时言设县事,已并不新鲜。为此,说者又引“嚣尹午”、“陵尹喜”来佐证楚始县。而这一佐证也难成立。因为此处的“尹”是人之姓尹,并非是“县”。其原文见于《左传•昭公十二年》。《传》云:“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颖尾,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师围徐以惧吴。”是说公元前533年楚灵王派嚣尹午、陵尹喜等五大夫率军攻徐以威胁吴国,与设县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实在无法证明“尹”就是楚县官之称。
《中国历代职官词典》“尹”条言:“高级官员的通称。商伊尹、黄尹之尹为官名。”《殷虚书契续编》卷六第十七页第一片:“其令多尹作王寝。”《殷墟文字乙编》第1155片:“令尹作大田。”《书•顾命》以“师氏、虎臣、百尹、御事”并提。春秋时楚国长官多称尹,最高长官称令尹。汉始以都城行政长官称尹,有京兆尹、河南尹。元州、县长亦称尹。北洋政府时期有道尹。文中明文“楚国长官多称尹”,而此时已是“往事越千年”了。
3、以落后定论不合史实
春秋之际,地处西方的秦国在一些方面落后于东方诸国,这是事实。但所谓落后也不是绝对的,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在这个落后国家中也有其他诸国所没有的先进的方面。春秋前期各国均沿袭落后的“井田制”,而秦国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井田制”,实行的是国有土地制下的“爰田制”。“爰田制”较之于“井田制”无疑是一种先进的土地制度。又如,秦国不存在“分封制”,实行的是具有军事特征的中央集权制。而关于铁的最早记载也是出现在秦国,并为史家所公认。而秦国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独创性和先进性更是不容置疑的。对此,《简明中国通史》中的论述应该说是极概括和恰切的。“秦的这一套政治制度影响极为深远,历朝历代,大体沿袭,构成了古代东方封建专制主义模式的主要内容。”如果否认秦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独创性和先进性,只用落后的眼光去衡量,那么,铁为什么会最先出现在秦国就无法解释了。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总是在相对运动中不平衡的发展,有其利便必有其弊,有先进的一面就有落后的一面,反之亦然。秦国的历史恰恰证明了这一点。从这种思想出发,被东方认为落后的秦国最终会“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完成全国统一大业,因此,片面而武断地以落后定论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而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联系秦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一贯先进性,就是极有可能的了。
4、“初县”之“县”即建县之“县”
说了半天,目的在于弄清县始于何地,若“县”义非“置县”之义,釜底抽薪,则一切无从说起。尽可能多地从先秦史传和《说文解字》、《康熙字典》、《经籍纂诂》、《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等辞书中归纳整理,可知“县”主要意义有19种之多,其中间“xuan”时12种,音“xuan”时7种。现逐一列出,以求辨析。
(1)、音“xuan”时12种。
①悬挂。《说文•鼎部》:“县,系也。”朱借议证:“此即悬挂本字也。”《诗经•魏风•伐檀》:“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史记•苏秦列传》:“心摇摇然如县旗。”
②用绳子勒死。《国语•晋语一》:“骊姬请使申生主曲沃,以速县。”韦昭注:“县,缢也。”
③联结、系属。《庄子•寓言》:“弟子问于仲尼曰:‘若参者,可谓无所县其罪乎!’成玄英疏:“县,系也。”《三国志•魏书•华佗》:“佗术实工,人命所县,宜含宥之。”《资治通鉴•汉高帝四年》:“当今两主之命,县于足下。”
④出示。《周礼•春官•小伯宗》:“县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淮南子•精神》:“殖华可止以义,而不可县以利。”高诱注:“县,视(示)也,言不为利动也。”《汉书•食货志下》:“夫县法以诱民,使之陷阱,孰积于此!”颜师古注:“县谓开立之。”
⑤悬殊、相差大、距离远。《荀子•天论》:“君子小人之所以相县者,在此耳。”《汉书•高帝纪》:“秦,形胜之国也,带河阻山,县隔千里。”三国魏王基《进据水复议》:“县运军粮,甚非计也。”